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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态环境部:关于咨询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及临界量确定问题的回复
2020-09-29 阅读数:

来信:

《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》(HJ 941-2018)附录A《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及临界量清单》中部分物质涉及浓度要求。以盐酸为例,如企业储存的盐酸浓度低于37%,该企业在进行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时,是否需要将盐酸记入Q值计算?如是,在Q值计算过程中,是折算成100%还是37%。

回复:

《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》(HJ941-2018)中,按照“混合或稀释的风险物质按其组分比例折算成纯物质”原则,浓度低于37%的盐酸应折算为浓度为37%的盐酸,临界量按7.5吨计算Q值。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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